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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琅岐中学白云文社章程(修订版)福州琅岐中学白云文社章程(修订版)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:社团名称:福州琅岐中学白云文社 第二条:社团性质 (一)以初高中学生为活动主体,并由文社聘请本校各学科的年轻骨干教师负责不同社职的专项指导,是集朗诵、写作、表演、书画、电脑等为一体的大语文观下的一个新型校级团体,也是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 (二)本社坚持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接受学校党组织和学校行政的领导,以探索语文素质教育的新途径、着重培养校园写作人才为宗旨。 第三条:社团宗旨 1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,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。 2、拓宽学生视野,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。 3、发挥学生特长,培育文学新苗。 4、深化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 5、提高学校的知名度,繁荣校园文化生活。 第四条:文集活动 (一)每年以春夏秋冬四季汇编 《白云》季刊或文集,每刊至少汇编50篇文章,版式为16K正文黑白印刷、封面彩色印刷装订,编辑部组织社员分组分版块自行编辑排版及美工设计,辅助以特刊及小报。 (二)白云每学期举行“月月白云杯”征文、影评、讲座、表演、书画等不同形式的活动,条件允许社员可外出实践,进行专题考察研究及课题小论文汇报。如遇特殊情况也应确保三次不同类型的活动。
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:场所经费: 有固定的白云文社编辑部工作室及学生值班室,配有优越的社团活动硬件资源。 第六条: 本社设有社旗、社章,社标。社员参加活动,要佩带社员证章。外出活动要擎社旗,扩大学校影响,扩大本社影响。 第七条: 文社设社长1名,副社长3名,小后勤、小秘书、小记者、小编辑、宣传员,文娱员、电脑员若干名,聘请有关社会贤达和热心人士担任本社顾问。 第八条:文社编辑部由学校相关领导担任总策划、指导工作,并专聘主编、副主编各1名,负责文社各项活动,并聘请校各科骨干教师专项负责指导不同社职的社员。 第九条:本社组成白云文社“社委会”(所有社员)和“社干会”(不同社职的组长),是文社的常务办事机构。 第十条:本社定于每年的10月23日为“社庆日”,举行相应的社庆活动。
第三章 社员 第十一条:思想端正,遵纪守法,认真学习,对文学、艺术、电脑等有一定的兴趣及特长的初高中学生均可报名,每年9月初招收新一届不同社职社员, 先报名填表申请并要参加面试,入选确定社员名单,申请社干者,另需参加演说竞聘,经民主投票和综合审核评定,确定不同的社职社干和正副社长,并颁发相应的聘任书,聘期1周年。 第十二条:社员毕业离校,视为自动退社。同时,社员在社内担当的职务,自动撤消。少数优秀社员可以继续保留社籍,聘为名誉社员。全体社员必须定期参加本社活动,遵守本社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维护本社的声誉。承认本社章程,并能积极认真完成本社交给的任务。 第十三条:社员对社团的意见、建议可直接上社委会民主讨论处理.
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:文社活动以写作为主,每位社员必须每月交一篇以上习作,在不断的写作中磨练笔尖,创造出优秀作品。社员享有优先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,享有优先录用稿件、社团资料的权利。同时每期《白云》文集自由征订册数。 第十五条:社员必须准时参加社团活动,因故无法参加者须向指导教师交请假条,文社及时记录归档。 第十六条:作为社员,无故不完成文社活动任务或三次会议及活动无故不参加者,则视为自动退社,本社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。如有特殊困难情况,可向社委会提出退社要求。 第十七条:凡影响社团的形象,造成重大后果者,取消社员资格。 第十八条:凡文社社员创作作品严禁抄袭,作品中引用部分未经原作者同意,不得擅自做大段摘抄,否则一经发表,一切法律责任完全由其个人负责,文社不为任何社员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一旦文社发现社员违反文社的有关规定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中有关“知识产权” 的规定及其他著作权的有关法规,文学社将视 情节的严重性予以公开除名等处分。 第十九条:社员间的工作不是孤立的,应该相互协作完成,凡参加任何一种形式的文社活动均应如实做好工作记录,以便年终量化考评。 第二十条:奖励:依据文社不同的社职,每年6月和每年12月根据不同的社职按比例评出优秀社员和优秀社干,并给予恰当地奖励。
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:本章程内容解释权,属于白云文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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